(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河北同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河北涞源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张双印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河北同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质量碳化硅单晶衬底及外延片产业化项目(一期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简介:河北同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涞源经济开发区西南部,法定代表人:郑清超,公司任命刘志强为总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权负责。经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劳动定员210人。经营范围:电子半导体材料制造、加工、销售;珠宝首饰及相关物品制造、加工、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设计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科技中介服务;电子工业专用设备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项目一期于2020年8月取得了由涞源县发展改革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涞发改备字[2020]第22号,项目代码:2020-130630-39-03-000044。公司投资26495万元,建设年产高质量碳化硅单晶衬底3万片,碳化硅外延片1万片。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主要设置的职能部门有:综合管理部、安全部、工艺技术部、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部,一期项目设置了2个生产车间:1#长晶车间、晶加车间。安全管理分公司级、车间、班组三级管理。公司设置了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部,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设置3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彭晓 王玉娥
2、现场勘查时间:2022 年3月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张双印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火灾、爆炸、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起重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灼烫、粉尘、噪音和振动、其他伤害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如下:
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处理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2)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式(1)计算,若满足式(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1)
式中:
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公司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硝酸胍、硝酸铜。
现在分别对该公司的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进行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辨识,辨识过程如下:
物质名称 |
类别 |
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 |
临界量(T) |
最大储存量(T) |
氢气 |
易燃气体,第2.1类 |
1049 |
5 |
0.00022 |
酒精 |
易燃液体,类别2 |
2568 |
500 |
0.134 |
本项目氢气气瓶最大储存量为16瓶40L钢瓶(压力为0.4MPa),1大气压为0.1013MPa,假设温度不变,氢气体积为40×16×(0.4÷0.1013)×0.95≈2400.79L,常压下氢气密度为0.0899g/L,氢气质量为0.0899×2400.79≈215.831g≈0.00022t |
物质实际储量与临界量比值计算如下:0.0022/5+0.134/500=0.000728<1
(3)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辨识与分析,该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4)特种设备(长输管道和工业企业煤气管道)重大危险源的辩识:本公司不涉及长输管道和工业企业煤气管道,故本公司不构成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公司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河北同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质量碳化硅单晶衬底及外延片产业化项目(一期项目)落实了《安全设施设计》相关要求,企业按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完善相关设施后,满足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要求,可以满足竣工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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