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宁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理位置:宁晋县经济开发区北董村村西
联系人:范志强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宁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生活垃圾治理及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
简介: 餐厨垃圾是城市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最为普遍的废弃物,属于城市生活垃圾,其主要成分包括淀粉类食物、植物纤维、动物蛋白和脂肪类等有机物,具有含水率高,油脂、盐份含量高,易腐烂发臭,不利于普通垃圾车运输等特点。这类垃圾若不经分类专项处理,会对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餐厨垃圾主要来源于餐饮服务业、家庭、企事业单位食堂等产生的食物加工下脚料(厨余)和食用残余(泔脚)。
邢台市宁晋县全县总人口约80万左右,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日产量约 50吨(1.825万吨/年),单纯填埋占用大量土地,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和填埋气体同时也需要后期处理,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因此,实施餐厨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迫在眉睫。
宁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建设城区生活垃圾治理及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宁晋县洁源固废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30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住所:宁晋县经济开发区北董村村西,法定代表人:范志强,经营范围包括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和渣土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在宁晋县洁源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内建设生活垃圾治理及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双方达成合作协议,宁晋县洁源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以宁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名义办理前期的立项、环评、安评等政府行政许可手续,宁晋县洁源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负责建成后的运营工作,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接受宁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监督、指导。
(三)现场勘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勘查人员:
2、现场勘查时间:2022年2月
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范志强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1、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火灾、爆炸、机械伤害、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触电、坍塌、高处坠落
2、重大危险源分析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 18218-2018)、《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相关规定,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2)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面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
根据本拟建项目实际情况,该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甲烷、硫化氢、氨、二氧化碳等均为生活垃圾产生的废气,产生的量较小,且不设置储存装置。同时,这些废气被有效收集并由密闭管道送往火炬燃烧处理,装置内的存在量很少,不会超过临界量。
故此,该公司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中附件1和附件2的规定,本拟建项目不涉及工业企业煤气管道和长输管线,所以未构成长输管道重大危险源。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宁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生活垃圾治理及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在切实落实本报告建议后,对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控制,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